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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第十三章考点预测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15-04-25 15:41:00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D项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较大,传统上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格局,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从而使全社会的信用风险集中积聚到商业银行中,导致银行的不良资产。

2.C[解析]根据是否诉诸法律,可以将清收划分为常规清收和依法清收两种。其中,常规清收包括直接追偿、协商处置抵质押物、委托第三方清收等方式。

3.C[解析]C项不符合常规清收,且在法院判决未下时,银行也无权这样做。常规清收阶段正确的做法是从债务人今后发展需要银行支持的角度,引导债务人自愿还款或提示借款人如其不履行债务将诉诸法律,或通过政府和主管机关向其施压,迫使其主动还款。

4.D[解析]对于下列法律文书,债务人必须履行,否则,银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①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②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③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此外,债务人接到支付令后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的,银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C[解析]略。

6.B[解析]A项保证人与借款人同属于债务人,因而保证人与银行同样有债务债权关系;C项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双方没有约定的,从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银行应当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在这段时间,保证人不能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超过6个月的,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项只要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依法生效,其保证责任就宣告成立,则在满足条件时,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7.c[解析]A项贷款重组从广义来说是一种债务重组;B项自主型重组须由债权银行和借款企业协商决定;D项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中,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整。

8.A[解析]A项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9.A[解析]抵债资产年处置率计算方法如下:

抵债资产年处置率一一年内已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列账的计价价值)/一年内待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列账的计价价值)×100%=90/170×i00%=52。94%。

10.B[解析]因受客观条件限制,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处置的抵债资产,为避免资产闲置造成更大损失,在租赁关系的确立不影响资产处置的情况下,可在处置时限内暂时出租。

11.C[解析]A项对于小额呆账,可授权一级分行审批,并上报总行备案;8项一级分行一般不得再向分支机构转授权;D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均不得干预、参与银行呆账核销运作。

12,B[解析]对于借款人经营、管理或是财务状况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形成的不良贷款,银行可尝试对借款人、担保条件、还款期限、借款品种、借款利率等进行恰当的重组。

13.B[解析]从2002年起,我国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14.B[解析]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15.B[解析]银行采取常规清收手段无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

16.B[解析]银行采取常规清收手段无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行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l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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