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1.贷款的受理
(1)贷前咨询: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拟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2)贷款的受理程序
①接受申请:贷款受理人应要求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并按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对于有共同申请人,应同时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②初审。贷款受理人应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借款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2.贷前调查:对住房楼盘项目和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对借款人的品行、信誉、偿债能力、担保手段落实情况等进行的调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