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愤怒贡献。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时,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信用风险缓释技术的目的有两个:
(1)鼓励银行通过风险缓释技术有效地抵补信用风险,降低监管资本要求;
(2)鼓励银行通过开发更加高级的风险计量模型,精确计量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
1.合格抵(质)押品(Collateral)
(1)包括金融质押品、实物抵押品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合格抵(质)押品的认定要求。
(2)内部评级初级法,共同担保需要将风险暴露进行拆分,拆分顺序为: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变现能力的由强至弱)
(3)内部评级高级法,可自行认定抵(质)押品,但要有历史数据证明。抵押品的作用体现在违约损失率的估值中。违约损失率LGD=1-回收率,通过不同类型、不同金额抵押物回收率的差异,自行估计抵押品回收率,再估计违约损失率。
2.合格净额结算(Netting)
净额结算对于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在于,交易主体只需承担净额支付的风险。
(1)合格净额结算的认定要求:可执行性、法律确定性、风险监控
(2)内部评级初级法下,应包括:表内净额结算、回购交易惊愕结算、场外衍生工具及交易账户信用衍生工具净额结算。
(3)内部评级高级法下,应建立估计表外项目违约风险暴露的程序,规定每笔表外项目采用的违约风险暴露估计值。
银行采用合格净额结算缓释信用风险时,应持续监测和控制后续风险,并在净头寸的基础上监测和控制相关的风险暴露。
3.合格把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Cuarantees and Credit Derivatives)
(1)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保证的范围包括:
①主权、公共企业、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银行;
②外部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③虽然没有相应的外部评级、但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相当于外部评级A-级及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内部评级法高级法,可自行认定,但也需历史数据证明
(3)出现同一风险暴露由两个以上保证人提供保证且不划分保证责任时,可选择登记最好、缓释效果最佳的保证人进行缓释处理。
4.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池
工具池:即单独一项风险暴露存在多个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即一个池内存有多种缓释工具。
(1)内部评级法初级法:将风险暴露进行细分,每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分别计算加权风险资产
(2)内部评级法高级法:增加缓释技术课提高回收率,则可增加缓释工具以降低违约损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