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存款业务
单位存款又叫对公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
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单位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
(1)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类型。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又称为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其中:
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同一存款客户只能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办理的约定期限、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类型。
(3)单位通知存款
客户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商业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类型。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可再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4)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单位类客户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类型。
(5)保证金存款
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