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 CBA
2000年 |
成立 |
性质 |
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
主管单位 |
银监会 |
会员 |
凡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 |
准会员 |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准会员 |
具体情况 |
截至2009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132家会员单位和1家观察员单位。 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观察员单位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宗旨 |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
组织机构 |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
10个专业委员会 |
截至2009年8月 ① 法律工作委员会 ② 自律工作委员会 ③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 ④ 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 ⑤ 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 ⑥ 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 ⑦ 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 ⑧ 保理专业委员会 ⑨ 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 ⑩ 银行卡专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