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操守适用范围
(职业操守的监督者):(1)所在机构;(2)银行业自律组织;(3)监管机构;(4)社会公众。
从业基本准则
(1)品行正直,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原则被视为民法中的“帝王原则”。
(2)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
①法律法规――面;
②行业自律规范――线;
③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点。
(3)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4)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
①专业知识;
②专业资格;
③专业能力。
(5)勤勉尽职
①勤勉谨慎;
②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
③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6)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①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
②保护客户信息;
③保护客户隐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客户信息: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开户、提供授信服务或其他金融产品时所掌握得客户得地址、联系电话、财产及财务状况等信息。
客户隐私:主要是指个人客户得婚姻及家庭状况,及其他不愿被他人所知悉、掌握得情况。
(7)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
①尊重同业人员;②公平竞争;③禁止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