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 信用风险的计量
1.信用风险参数
商业银行通过计量不同的风险参数,可以从不同维度来反映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水平,常用的风险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有效期限、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等。
(1)违约概率(PD)。违约概率是债务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一般是一年)发生违约的可能性。
(2)违约损失率(1GD)。违约损失率指某一债项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该违约债项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
(3)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债务人发生违约时预期表内和表外项目风险暴露总额.反映了可能发生损失的总额度。
(4)有效期限(M)。有效期限是指某一债项的剩余有效期限。
(5)预期损失。通过上述风险参数.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预期损失:
预期损失:违约概率X违约损失率X违约风险暴露
(6)非预期损失。对非预期损失的计量比预期损失要复杂得多,且组合的非预期损失并不是单笔债项非预期损失简单相加.而是与各债项之间的相关性密切相关。
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等于信用风险暴露与风险权重的乘积,综合反映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水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两种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方法:对不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运用权重法;对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内部评级法覆盖的表内外资产使用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表内外资产使用权重法。
(1)权重法。采取权重法,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与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在权重法下.表内资产划分为17个类型.根据每个资产类别的性质及风险大小,分别赋予了不同的权重,共分为0、20%、25%、50%、75%、100%、150%、250%、400%、1 250等档次。
银行的表外资产划分为11个类别.针对不同类别分别规定了0、20%、50%、100%等四个档次的不同的信用转换系数。
(2)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分为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二者的区别在于,初级内部评级法下.银行自行估计违约概率,但要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规则计算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高级内部评级法下,银行可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对于零售信用风险暴露。不区分初级法和高级法,即银行都要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
①非零售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体系。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应该通过内部评级确定每个非零售风险暴露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等级。对债务人的每笔债项均应进行评级。
②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体系。所谓风险分池,是根据风险特征、交易特征和逾期信息等特征将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划人到相应的资产池中,在此基础上估计PD、1GD、EAD等风险参数。与非零售风险暴露相比,零售风险暴露具有笔数大、单笔风险暴露较小、风险分散的显著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组合的方式对零售业务进行管理。
备考提示
信用风险的计量相对于其他知识点来说。属于难度提升、需要考生仔细阅读分析后才较易理解的内容。不过,该部分内容考试大纲要求为了解,考试难度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