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所包含的信息可以分为三大类:产品开发主体信息、产品目标客户信息和严品特征信息。其中产品开发主体信息包括发行人、托管机构和投资顾问等与产品开发相关的主体;产品目标客户信息是产品的销售对象,包括适合的客户群特征,如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资产规模、客户在银行的等级、产品发行地区、资金门槛(起售金额)和最小递增金额等;产品特征信息包括产品的资产主类、风险等级、委托币种、产品结构、收益类型、交易类型、预期收益率、银行终止权、客户赎回权、委托期限、起息日期、到期日期、付息日期、起售日等。对于理财人员而言,这些要素是认识产品所必须了解的信息。
一、产品开发主体信息(★)
在产品要素中,与理财产品开发主体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发行人、托管机构和投资顾问等。
(一)产品发行人
产品发行人是指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一般而言,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自己开发的。 (二)托管机构
为保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的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理财产品往往作为委托方选择一个独立机构作为资产托管机构,来管理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委托资产)。
(三)投资顾问
为提高理财产品的资金管理水平,一些商业银行往往根据需要为理财产品聘请投资顾问。在这里,投资顾问是指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如理财资金成立的信托财产)投资运作提供咨询服务、承担日常的投资运作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如基金、阳光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二、产品目标客户信息(★★★)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主要是通过银行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得到的。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不同,银行理财人员不得将高风险级别理财产品推介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
(二)客户资产规模和客户等级
客户资产规模是银行进行客户管理的重要指标,一些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产规模或者客户的AUM(Asste undei Management)对客户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等级的客户推出不同的理财产品。
(三)产品发行范围
一些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是面向一定地域的客户进行销售的,因此一些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会限定理财产品的发行区域。
(四)资金门槛和最小递增金额
根据监管要求,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实际销售过程,商业银行往往根据产品目标客户限定资金门槛和最小递增金额。
三、产品特征信息(★★★)
产品特征信息是一款产品区别于其他产品的重要信息,也是客户了解产品所需要掌握的基本信息。产品特征信息内容比较多,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有以下几类:
(一)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按收益或者本金是否可以保全可分为两类:保本产品和非保本产品。
保本类理财产品的特点是投资者在到期日以获得100%的本金,并有机会获得更高投资回报。保本类理财产品适合特定投资风险承受程度为“保守型”或“保守型”以上客户。保本类理财产品虽然可以保证到期El本金没有损失,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风险。保本类理财产品一舟迂不得提前支取,投资者应确信在投资期间不使用投资本金;或允许提前支取,但需按照银行参照产品市场价值提供的提前赎回价格计算返还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本金。如购买外汇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实际投资回报则可能会受到货币兑换的影响;此外,投资者也需要有心理准备面对利率调整和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本金相对价值的减少。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特点是银行不保证在到期日投资者可以获得l00%的本金。投资者有可能损失部分或者全部的本金。非保本类理财产品适合能承受一定风险的投资者。
(二)理财产品交易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按交易类型可分为两类:开放式产品和封闭式产品。 与基金类似,开放式产品总体份额与总体金额都是可变的,即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者赎回的理财产品。而封闭式产品是总体份额在存续期内不变,而总体金额是可能变化的理财产品。对于封闭式产品,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既不能申购也不能赎回,或只能赎回不能申购的理财产 品。封闭式产品的赎回一般都会有特定的条款,该条款规定客户或者银行在触发条款规定时具有赎回的权利。‘(三)产品期次性
银行理财产品按期次性可分为两种:期次类和滚动发行。期次类产品只在一段销售时间内销售,比如委托期为一周或一年的产品,到期后利随本清,产品结束;而滚动发行产品,比如每月滚动销售的产品,是采取循环销售的方式,这样投资者可以进行连续投资,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在滚动发行的理财产品中,一些银行为了方便客户,通过一次性签约形式自动实现产品的滚动。
(四)产品投资类型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模式和投资标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从投资类型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或者挂钩的对象可以分为利率挂钩、股票挂钩、基金挂钩、外汇挂钩、商品挂钩、信用挂钩、保险挂钩、混合挂钩八大类。
(五)产品期限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按期限类型可分为6个月以内、1年以内、1年至2年期以及2年以上期产品。其中.6个月以内的产品又可分为1个月以内、1个月至3个月以及3个月至6个月三种类型。根据市场一般性划分,1个月以内的产品称为超短期理财产品,1个月至1年期的理财产品称为短期理财产品,l年至2年期的理财产品称为中期理财产品,2年期以上理财产品称为长期理财产品。
(六)产品风险等级
最常见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违约风险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等,其他还有操作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风险。商业银行按照这些风险的整体情况,对理财产品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理财产品适合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