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贷款发放管理
(三) 贷款的发放
l.贷款发放管理的重要性
在满足借款合同用款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或借款人没有违约,银行必须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贷款,这种做法主要基于以下三种原因:
首先,借款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即成为民事法律事实,借贷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即被确立,银行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发放贷款,就构成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其次,影响借款人的利益。
最后,影响贷款的正常收回。
2.贷款发放的条件
(1)先决条件
首次放款的先决条件文件包括以下几类:
其中,贷款类文件包括:
①借贷双方已正式签署的借款合同;
②银行之间已正式签署的贷款协议(多用于银团贷款)。
公司类文件包括:
①现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成立批复;
②公司章程;
③全体董事的名单及全体董事的签字样本;
④就同意签署并履行相关协议而出具的董事会决议(包括保证人);
⑤就授权有关人士签署相关协议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人士的签字样本(包括保证人);
⑥其他必要文件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
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包括:
①已正式签署的合营合同;
②已正式签署的建设合同或建造合同;
③已正式签署的技术许可合同;
④已正式签署的商标和商业名称许可合同;
⑤已正式签署的培训和实施支持合同;
⑥已正式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⑦其他必要文件合同。
担保类文件包括:
①已正式签署的抵(质)押协议;
②已正式签署的保证协议;
③保险权益转让相关协议或文件;
④其他必要性文件。
与登记、批准、备案、印花税有关的文件包括:
①借款人所属国家主管部门就担保文件出具的同意借款人提供该担保的文件;
②海关部门就同意抵押协议项下进口设备抵押出具的批复文件;
③房地产登记部门就抵押协议项下房地产抵押颁发的“房地产权利及其他权利证明”;
④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抵押协议项下机器设备抵押颁发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
⑤车辆管理所就抵押协议项下车辆抵押颁发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⑥已缴纳印花税的缴付凭证;
⑦贷款备案证明。
其他类文件包括:
①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开工批复;
②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工程设
②银行受理借款人提款申请书(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固定格式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或在提交法人授权书的情况下受委托人签字);
③创建贷款合同;
④有关用款审批资料按内部审批流程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
⑤按账务处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审批及相关用款凭证办理提款手续;
⑥所提贷款款项人账后,向账务处理部门索取有关凭证,入档案卷保存;
⑦建立台账并在提款当日记录,如果借款人、保证人均在同一地区,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在其信贷登记系统登记,经审核后进行发送;
⑧如为自营外汇贷款还需填写“国内外汇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表”、“国内外汇贷款变动反馈表”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
(2)注意事项
银行在办理放款手续时,应注意:
①借款人是否已办理开户手续;
②提款日期、金额及贷款用途是否与合同一致;
③是否按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要求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发送;
④是否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报送数据。
(四) 停止发放贷款的情况
1.挪用贷款的情况
(1)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
(2)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挪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4)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5)借款企业挪用流动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
2.其他违约情况
(1)未按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
(2)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使用贷款进行非法经营
3.违约后的处理
如果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银行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②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
③宣布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根据合同约定立即从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款用于偿还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所欠全部债务;
④宣布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的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