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场规则
1、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 考试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3、 考试共140分钟。四级9:00-11:20,六级15:00-17:20,小语种9:00-11:15。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我要收藏
4、 带好2B铅笔、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考生填涂答题卡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的,一律无效。
5、 考生要按座位号坐好。把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监考员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
6、 答题卡不可折叠。请监考员发答题卡是并检查准考证与座位号是否相符,准考证与身份证是否相符。
7、 四级10:45-10:50,六级16:45-16:45-16:50收试卷一和答题卡,收卷时间均为5分钟。请准时交卷,不要拖延,收卷期间不得答题,否则作违纪处理。 我要收藏
8、 考生在答卷时要沉着、冷静,认真答题。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如被抄袭,后果自负。
9、 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时,可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答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10、 答题限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11、 考场内严禁作弊,不得交谈、打暗号、离座、偷看、传递、传阅纸条或交换试卷。
12、 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仍旧坐在座位上,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3、 对违犯考场规则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 考试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3、 考试共140分钟。四级9:00-11:20,六级15:00-17:20,小语种9:00-11:15。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我要收藏
4、 带好2B铅笔、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考生填涂答题卡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的,一律无效。
5、 考生要按座位号坐好。把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监考员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
6、 答题卡不可折叠。请监考员发答题卡是并检查准考证与座位号是否相符,准考证与身份证是否相符。
7、 四级10:45-10:50,六级16:45-16:45-16:50收试卷一和答题卡,收卷时间均为5分钟。请准时交卷,不要拖延,收卷期间不得答题,否则作违纪处理。 我要收藏
9、 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时,可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答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10、 答题限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11、 考场内严禁作弊,不得交谈、打暗号、离座、偷看、传递、传阅纸条或交换试卷。
12、 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仍旧坐在座位上,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3、 对违犯考场规则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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