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11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1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管理,从严治考。要进一步加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使招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职责分明,科学规范。
二、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是2011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发挥各级招委成员单位及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一认识,统一步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继续做好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杜绝任何松懈麻痹思想,针对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三、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加强报名和考试环节的管理,继续巩固防止有组织大规模异地报考的成果;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制止组织集体报名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加大对成人高校招生的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杜绝部分招生院校受利益驱动的违规招生和不正当竞争。要加大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成人高考声誉
进一步加大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严肃性,维护其国家考试的社会声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根据今年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特点,全方位、多渠道地进行端正考风考纪、诚信考试的教育,加大“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宣传力度。对成人高考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要形成严防严惩的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着力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净化考试环境,为成人高考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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