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七、新生复查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2008年2月底3月初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报考专升本已被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入学注册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招生须在新生入学后,于2009年3月底前将录取新生专科毕业证送省招生办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招生纪律
(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坚持原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九、其它
对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执行。
本规定由广东省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表一:
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高职(高专)考试时间表
时间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 |
理化(高起本理科) |
附表二: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时间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艺术概论、民法、高等数学(二)、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教育理论 |
14:30—17:00 |
英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