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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2010年2月9日来源:嘉应学院

  五、对学生的要求
  
1、每个学生必须通过学生所在系的资格审查,方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这一资格的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该届毕业的学籍条件。
  (2)、毕业生必须完成人教育学计划进程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
  2、根据下达的任务书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并在完成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获取新知识,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进行相关研究的能力。
  (1)完成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
  (2)按要求和规范撰写论文。
  i)标题:要求简要、明确,一般不超过20字。
  ii)目录。
  iii)摘要:简要概括论文的观点和主要内容。中文摘要在300字左右为宜,外文摘要在250个实词左右为宜,关键词3-5个。
  iv)正文:要求立论正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资料翔实并与论点相结合,文字通顺,引文规范;文科类本科生论文正文字数在6千字以上,理工科以3000-5000字为宜。一律采用A4纸计算机打印;凡手绘图形一律用碳素笔在硫酸纸或复印纸上眷描,并标上图号、图题,然后贴附于论文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毕业论文(设计)中所使用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毕业设计需提供相应的程序设计清单及软盘。
  v)参考文献:
  a、列出3篇以上的参考文献或论文所在网址。
  b、格式:
  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论文:作者、论文篇名、刊号、年、卷(期)、页码。
  vi)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成册。
  vii)使用统一封面(从成人教育处网站上下载)。
  (3)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严格遵守纪律,按要求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指导,无故缺席次数达到指导总次数的1/3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和有关资料交给指导教师。
  5、因公、因病不能按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核实、成人教育处批准后,随下一届学生进行。
  6、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否则,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外,还要进行学籍处理。
  7、每个学生在规定的完成学业年限内多允许参加两次毕业论文(设计),且对第二次毕业论文(设计)收取相关费用。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各专业成立系指导委员会,下设指导小组,指导委员会由专业所在系主管成人教育的系主任及指导小组组长组成,指导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成员原则上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和相关业务骨干。
  2、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指导过程给出,并在认真评阅论文后给出论文质量初始成绩,初始成绩占30%,这一工作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时完成;
  3、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质量复审成绩,论文质量成绩占总成绩的70%。
  4、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以后,由系指导委员会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组织审查,根据两部分成绩和有关依据给出终成绩,并交成人教育处备案。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程序
  1、凡需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都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需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论文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学生所在系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系指导委员会根据《嘉应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核毕业生的申请后,确定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名单,并报成人教育处备案。
  3、系指导委员会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内将答辩的时间、地点通知到学生本人。
  4、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
  5、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
  6、毕业设计程序运行项目测试与答辩同步进行。
  7、答辩时间一般为:学生陈述10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和学生答问10分钟左右。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应填写《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答辩记录》。
  8、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通过讨论与交流,给出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
  9、答辩小组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及答辩材料整理工作。各教研室负责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10、答辩委员会根据本专业论文(设计)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11、毕业论文(设计)只进行一次答辩,答辩不及格的,不再进行第二次答辩。
  七、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论文(设计)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总评成绩90—100分为“”;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总评成绩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原则:立足实际、坚持标准,不预先设立及格比例。
  4、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评定后,经主管成人教育的系主任签字,报成人教育处建档和备案。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标准(见附表三)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和检查验收
  
在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应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1、动员:各专业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以前必须对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动员,组织学习本管理办法,并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求。各专业在第五学期上半段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各专业在第五学期上半段应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送成人教育处,以便汇集上网。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第五学期开始,第五学期结束前学生应在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
  3、检查:分前、中、后三阶段进行。
  (1)前期:各专业系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课题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有资格做论文(设计)的学生。
  (2)中期:各专业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生自己完成的情况、工作进度实现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后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整体完成情况,必要时进行相关测试。
  各专业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成人教育的系主任汇报;指导教师可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成人教育处将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各时期的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系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
  (2)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本单位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有效途径,对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保存。除了必进学生档案的资料外,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图纸及软、硬件成果在毕业论文答辩后一个月内交成人教育处整体保存,保存期少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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