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人高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起本)和专科(高职)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函授三种,脱产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专科(高职)两年;业余和函授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专科(高职)两年半。
二、招生计划
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登录帐户、登录密码、审核、调整等工作继续统一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网上进行。各成人高校必须使用该“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的分专业计划),并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将今年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和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省教育考试院于报名前,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网址www.zjzs.net)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和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减计划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我省原则上只接纳本省户口的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允许考生在省内跨市县报考。外省户籍考生确需在我省报考,须凭暂住证或在我省工作的单位证明或有关固定居住证明。
四、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1日,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站,认真阅读《专升本报考条件、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以及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告知书》并确认,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3日至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报考专升本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到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二)按要求填报志愿。报考专升本、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的考生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专升本考生不得跨类兼报;高起本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高职);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但考生不得跨类兼报在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选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录取期间,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站,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考生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三)符合免试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缴纳成人高校报考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费〔2005〕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报考费110元。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
2.专升本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3.专科(高职)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文)、外语。
高起本、专升本和专科(高职)外语考试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报考院校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其中专升本的日语、俄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进行专业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专业加试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中注明,同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专业加试的命题和考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课合格考生名单须于10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数学考试,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成人高校录取时参考。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根据《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通知》(2007年版)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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