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五部分婚姻家庭章节练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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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要件。
12、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
13、黄某(男)与林某(女)于1993年5月1日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生活,亲朋邻里纷纷前来祝贺。当时黄某23周岁,林某21周岁。自2000年1月起,林某与邻居赵某多次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被黄某发现后,双方感情迅速恶化。2002年2月,黄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某离婚。林某在答辩中,坚决不同意离婚。
(1)黄某与林某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2)法院应如何处理?
14、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
15、 我国夫妻有哪些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6、试论违反夫妻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17、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这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小孩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成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
(1)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孩子随母姓为条件,是否正确?
(2)牛私自跑到派出所更改孩子的姓名,是否正确?
18、简述我国法律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用负担的规定。
19、试论离婚时关于债务清偿的规定。
20、 某甲(男)与某乙(女)青梅竹马,两人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后又一同回到家乡务农,在共同生产劳动中彼此的感情越来越深,遂于1995年国庆节登记结婚,次年某乙生一男孩。夫妻共同抚养孩子,照料家庭,十分和睦。2000年3月,某甲因车祸导致半身瘫痪,某乙不仅要下地干活,还要照料儿子、伺候丈夫,十分辛苦,但她毫无怨言。眼看着妻子一天天憔悴下去,某甲十分痛苦。他不愿成为妻子的包袱,耽误其青春,便与父母商量,打算与某乙离婚,然后随父母生活。某甲的父母通情达理,同意了儿子的要求。其后某甲便与某乙商量协议离婚。起初某乙坚决不同意,后经某甲反复劝说,终于同意协议离婚,但提出离婚之后愿意将某甲留在家中,自己招郎上门,与后夫共同抚养某甲及儿子。某甲同意了此意见,两人于2001年11月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员审查,某甲与某乙确系自愿离婚,并已经达成书面协议,对子女抚养及离婚后某甲的生活问题作了适当处理。但当他了解到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后,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便向其作调解和好工作,在调解无效后,仍不准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管理员的做法是否正确?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2、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
13、黄某(男)与林某(女)于1993年5月1日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生活,亲朋邻里纷纷前来祝贺。当时黄某23周岁,林某21周岁。自2000年1月起,林某与邻居赵某多次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被黄某发现后,双方感情迅速恶化。2002年2月,黄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某离婚。林某在答辩中,坚决不同意离婚。
(1)黄某与林某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2)法院应如何处理?
14、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
15、 我国夫妻有哪些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6、试论违反夫妻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17、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这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小孩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成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
(1)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孩子随母姓为条件,是否正确?
(2)牛私自跑到派出所更改孩子的姓名,是否正确?
18、简述我国法律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用负担的规定。
19、试论离婚时关于债务清偿的规定。
20、 某甲(男)与某乙(女)青梅竹马,两人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后又一同回到家乡务农,在共同生产劳动中彼此的感情越来越深,遂于1995年国庆节登记结婚,次年某乙生一男孩。夫妻共同抚养孩子,照料家庭,十分和睦。2000年3月,某甲因车祸导致半身瘫痪,某乙不仅要下地干活,还要照料儿子、伺候丈夫,十分辛苦,但她毫无怨言。眼看着妻子一天天憔悴下去,某甲十分痛苦。他不愿成为妻子的包袱,耽误其青春,便与父母商量,打算与某乙离婚,然后随父母生活。某甲的父母通情达理,同意了儿子的要求。其后某甲便与某乙商量协议离婚。起初某乙坚决不同意,后经某甲反复劝说,终于同意协议离婚,但提出离婚之后愿意将某甲留在家中,自己招郎上门,与后夫共同抚养某甲及儿子。某甲同意了此意见,两人于2001年11月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员审查,某甲与某乙确系自愿离婚,并已经达成书面协议,对子女抚养及离婚后某甲的生活问题作了适当处理。但当他了解到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后,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便向其作调解和好工作,在调解无效后,仍不准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管理员的做法是否正确?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