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是教学过程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必然的内在联系。研究教学过程的规律,是教学过程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教学过程规律决定着教学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应采取的形式、手段和方法。只有按教学过程的规律办事,才能提高教学工作效率,少走弯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目前;教育理论界已经认识到的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一般归纳为以下四个:
(一)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
人们认识客观事物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获取直接经验,即通过亲自探索、活动所获得的经验;另一方面是获取间接经验,即他人的认识成果,主要是指人类在长期认识过程中积累并整理而成的书本知识。教学活动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要以间接经验为主,但也要辅之以直接经验,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1.以间接经验为主是教学活动的主要特点
学习间接经验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基本途径。就知识的来源而言,人类知识都产生于实践,来自于直接经验。就个体来说,虽然通过直接经验也能不断扩大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但由于个人的活动范围、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仅依靠直接经验认识世界是不可能的,必须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借助间接经验认识世界,是认识卜的捷径。马克思曾说:“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相比的,例如学生在一小时内就能学会二项式定理。”在教学过程中,把人类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加以选择,编成深本,并由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学习,这就可以使学生避免重复人类历史上所经历的曲折和错误,用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把认识提高到现代的水平。
学习间接经验也是由学生特殊的认识任务决定的。在学校里,学生的主要任务不是去探索,发现真理,而是学习和继承已有的认识成果,把他人的认识转化为自己的认识,把人类的认识转化为个体的认识。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以接受间接经验的方式来实现。
2.在教学中,必须重视直接经验的作用
书本知识,一般表现为概念、定理、原理等,这对学生来说是间接经验,是一种偏偏于理性的知识。学生要把这些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必须有一定的直接经验作基础,有一定的感感性认识作基础。
3.贯彻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应注意两个问题
(二)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规律
在教学中,教师的教要依赖于学生的学,学生的,学要靠教师教,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学习质量的检查者,他能够引导学生沿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使学生成为礼会所需要的人才。
教师受过专门训练,不仅“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具钉较高的文化知识、思想修养,而且了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懂得如何组织和进行教学,能够发挥主导作用。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成长时期,思想、行为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只自借助于教师的帮助,才能以最简捷有效的方式掌握人类文化的精华,才能使身心得以健康的发展。
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一方面,教师主导作用的实现有赖于教师自身的条件,即具备应有的知识和能力素质,品德及人格;另一方面,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还必须具备各种客观条件。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是否得到应有的肯定,教师工作的条件是否得到基本的保证。总之,对于教师的主导作用决不能孤立地去认识它,既要看到它的必然性,即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又要看到它的条件性,即客观规律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作用。为此,必须创造各种条件以使教师的主导作用得以充分地发挥。
2.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
学生是有主动性积极性的人,他们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他们的学习动机、兴趣、意志等都直接影响学习的效果。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教师教是外因,学生学是内因,教师所传授的知识、技能,施加的思想影响,只有通过学生的观察、思考、练习和运用才能内化,变成自己的,别人无法代替。
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是相互促进的。教师的主导作用要依赖于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越高,说明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反过来,学生主体作刚要依赖于教师的主导作用来实现。只有教师、学生两方面互相配合,才能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3.贯彻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的教学规律,必须注意两个问题。
在教学中,既不能只重视教师的作用,即认为学生只要服从教师,就能学到知识,养成良好的品德;又不能只强调学生的作用,使学生陷人盲目探索状态,学不到系统的知识。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现代生产与现代生活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教学中发展学生智力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教学改革的一个共同趋势。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呢?
1.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两者是互相统一和互相促进的(联系)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这两个教学任务统一在同一个教学活动之中,统一在同一个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之中。知识,是以表象、概念、定理、原理等形式反映着客观世界的存在;智力,是以观察、判断、推理、分析等思维能力的活动来认识客观世界。思维内容和思维活动不可分,没有无内容的“思维活动”,也没有无思维活动的“思维内容”。第二,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知识为智力活动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只有有了某一方面的知识,才有可能去从事某方面的思维活动。缺乏必要的知识,就谈不上进行一定的判断、推理、分析、综合。所以离开了知识,智力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知识是智力发展最大的障碍。第三,发展智力又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可以说,智力既是接受人类已有知识的工具,同时又是开发新知识的工具。掌握知识的速度与质量,依赖于一定的智力。智力水平高,知识学得就快、就好,否则,就慢、就差。
2.知识和智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
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智力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能力。知识的多少与才能的高低并不等同,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也并不等同。智力并不完全是随着知识的掌握而自然发展起来。
3.要使知识的掌握真正促进智力的发展是有条件的
第一,从传授知识的内容上看,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是规律性的知识。只有掌握r规律性的知识,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才能实现知识的“迁移”,才能由已知推至未知,才具有真正的思维能力。而目,也只有规律性的知识,才需要理性思维的形式。第二,从传授知识的量来看,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所学知识的量要适当;不能过多。要给学生留有充分的时间去思考。通过思考,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第三,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学过程从始至终都应唤起学生积极的思维,启发学生学习的愿望,引导学生学习的兴趣,始终使学生处在一种对知识的追求状态。
4.贯彻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要防止两种倾向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像形式教育论者那样,只强调训练学生的思维形式,忽视知识的传授;也不能像实质教育论者那样,只向学生传授与实际生活有用的知识,忽视对学生认识能力的训练。在教学中,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四)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教学的教育性规律)
历史上,占今中外的教育家们历来都非常强调传授知识与道德教育的关系。如我国古代的教育家孔子提出:“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雍也》);唐代韩愈在《师说》中指出教师要“传道、授业、解惑”。西方教育家也认识到了传授知识与道德教育的关系。其中,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对这个问题阐述得非常明确。他指出:“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他从目的、手段等方面揭示了教学的教育性规律。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提高思想品德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有赖于他们对文化科学知识的掌握。首先,科学的世界观和先进的思想都要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作基础。在教学中,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可以帮助他们正确地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帮助他们辨别是非,评价善恶,加深对道德的认识,为他们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奠定基础。其次,知识学习的本身是艰苦的劳动,可以锻炼培养学生的优良道德品质。
2.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他们积极地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的过程是一个能动的认识过程,他们的思想品德状况对学习的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教学中,教师要不断培养、提高他们的思想品德水平,引导他们将个人的学习与社会发展、祖国前途联系起来,培养他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给学生的学习以巨大的推动力,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这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保证。
3.贯彻传授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在教学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脱离知识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这会使思想品德教育成为充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不利于学生品德的提高,而且还有害于系统知识的教学。在教学实践中,不能不结合知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二是只强调传授知识,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不能认为学生学习了知识以后,思想品德自然会随之提高。因为教学的教育性必须要经过教师给学生施加积极影响,必须通过启发、激励,使学生对所学知识产生积极的态度时,教学的教育性才能得以实现。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