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笔记第二十一章
六、方式
1.强制履行
救济原则,继续履行为主,赔偿为辅的救济原则;
强制履行若给对方造成损失,仍支付违约金。如对方要求强制履行,又要求违约金(强制履行和违约金可以并用),可以向法院主张减少违约金,这需要自己申请和举证。
2.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应与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大致相当。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或增加。
例:货物有瑕疵,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违约之债,此时已支付一部分货款,能否要求抵销?债的抵销都是金钱之债,种类上可抵销,但要求双方债务都到清偿期,此例中货款已到清偿期,但违约责任由法院确定,确定后才有债务清偿期,故此时债务不能抵销。
3.损害赔偿
根据现行法律,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得同时并用,例如违约行为和侵害他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发生的两个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可择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