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串讲笔记十一
213、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而赋予债权人依据一定的程序或方法,实施一定的行为以保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限度地保障债权的实现,即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实现债权的保证。
214、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
(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其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于债权发生后有效成立且继续存在。
(4)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
(二)主观要件: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1)对于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无偿行为,只要具备前述客观要件即可,而不必要求债务人与第三人必须有主观上的恶意。
(2)对于有偿行为,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则必须以债务人、第三人实施该行为时的恶意作为撤销权应具备的要件
215、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16、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1)非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国家关系等,不属《合同法》规范的对象。
(2)并非所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均得构成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须互相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
(2)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意
(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四)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
217、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主合同与从合同。
(三)为订约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四)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218、合同解释的概念:是指有权机关根据相关的事实,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则,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合同条款所作的说明与确认,以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19、合同的解释的规则:
(一)文义解释规则。
(二)整体解释规则。
(三)目的解释规则。
(四)习惯解释规则。
(五)诚信解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