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串讲笔记十二
220、合同的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确定合同成立时间的一般原则,由于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具体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志亦有所不同,主要有: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如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签字或盖章,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221、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承诺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通知到要约人时生效。因此,承诺通知到达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承诺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自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行为时生效。
222、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23、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
224、有效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自然人
<2>法人
<3>非法人组织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事业。
(四)标的可能。
225、可撤消合同的特点:
(1)有撤消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系合同被撤销的必要条件
(2)撤销权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