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民法笔记第三章
六、七、个体工商户及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 农村承包经营户 | |
概念 | 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活动的。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承包经营户。 |
特征 | 1) 自然人或家庭从事 2) 取得营业执照 3) 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1) 从事农村承包经营的是组织成员或其家庭 2) 农村承包经营户给予承包合同而产生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商品经营活动 |
财产责任 |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以自然人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应共同承担。 |
八、个人合伙
(一)概念与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合伙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济联合体。
法律特征:
1.个人合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
2.合伙协议时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在一定条件下法院也承认口头形式合伙协议的效力。
3.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财产统一管理和使用,收益和风险按协议或出资比例分享或承担。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首先以合伙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时各合伙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请求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合伙人不得以合伙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对抗债权人,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二)入伙和退伙
1.入伙的概念和条件
1)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2)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第三人入伙后成为新的合伙人。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德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的概念和退伙的原因
1)任意退伙
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2)法定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强制退伙。
是指当某一合伙人有某种行为发生时,其他合伙人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债务,未按约定分担或者为合理分担的,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退伙时已经分担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乃负连带责任。
(三)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以合伙名义进行经营活动而负担的债务。
承担方式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