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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七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一)掌握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值税纳税人;掌握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征收范围;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营业税征收范围;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
(五)熟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了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了解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七)了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纳关税之外,还征收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法定行为。
(五)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
三、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法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四、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6%。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销售额
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
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的原则和顺序核定其销售额。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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