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题
1、某企业系外贸公司,原拟出口一批冰箱,后因故转为内销。该企业向某商店批发冰箱100台,每台含税价3000元。A按约将冰箱运至B的仓库,并收取装运费1500元。问:(1)该公司销售冰箱的销项税额为多少?(2)如进项税额为25314.62元,则该公司应纳增值税额是多少?(3)如该公司给这家商店5%的销售折扣,则该公司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或未注明时,该公司的销项税额是否有所不同?[答案/提问]
正确答案: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43807.69(元)
(2)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43807.69-25314.62=18493.07(元)
(3)当折扣额与销售额同在一张发票上注明时,该公司的销项税额
==41628.21(元)
当折扣额与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计算销项税时折扣额不得在销售额中扣除。
2、某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2003年8月份取得以下收入:(1)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21000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1000元。(2)代销中国福利彩票50000元,取得代销手续费500元。(3)协会开设的照相馆营业收入28000元,其中包括相册、镜框等销售收入2000元。(4)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折合人民币60000元。(5)举办一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00元,资料费8000元。要求:(1)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2)计算该协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答案/提问]
正确答案:
(1)代售门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1000×5%=50(元)
福利彩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500×5%=25(元)
照相馆收入应纳营业税=28000×5%=1400(元)
国外咨询收入60000元免征营业税
培训班收入应纳营业=(120000+8000)×3%=3840(元)
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50+25+1400+3840=5315(元)
(2)代扣代缴营业税额=21000×3%=630(元)
3、某食品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大米,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2)卖给A粮食加工企业大米一批,收到货款30万元,同时支付承运部门运费,货票抬头为食品供应商,金额为3万元;(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卖给B粮食加工企业一批大豆,销售额为10万元,合同规定分三次付款,运费由B方承担,第一次付款4万元已收到,其余两次付款在10月份付清,食品供应商代垫运费1万元,承运部门开出抬头为买方的货票,食品供应商已将货票转给买方;(4)食品供应商用自己的货车运销给C粮食加工企业小麦一批,收入20万元,同时收到买方支付的运费1.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食品供应商本期应纳的增值税。(上述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答案/提问]正确答案:
(1)销售额的计算:
卖给A粮食加工企业的大米取得收入30万元计入销售额;卖给B粮食加工企业的大豆,因为款未付清,所以只有4万元可计入销售额;卖给C粮食加工企业的小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将运费计入销售额。所以销售额合计为:30+4+20+1.5=55.5(万元)
(2)销项税额=55.5×13%=7.215(万元)
(3)进项税额的计算: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农业产品视同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卖给A粮食加工企业时支付的运费可按7%抵扣,所以进项税额的合计为:
80×13%+3×7%=10.61(万元)
(4)当期应纳增值税=7.215-10.61=-3.395(万元)
因为是负数,所以应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某大型企业在2003年5月份发生了下列行为:(1)其歌舞厅门票收费38万元;点歌收费12万元;茶水收费8万元;烟酒销售得款52万元;赔偿顾客损失3万元。(2)其运输服务部从事多次运输服务,共收取运费30万元,在运输过程中因混合销售得货款5万元。(3)其工程部承包工程收取全部承包费380万元,其中的80万元支付给了工程分包人。(4)提供商务咨询服务,收取费用6万元。该企业对商务咨询服务收费未单独核算,对其他收费分别核算。已知娱乐业、运输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20%、3%、3%、5%。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计算该企业在当月应纳的营业税数额。[答案/提问]
正确答案: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四种业务的营业额分别为:
娱乐业务营业额=38+12+8+52=110(万元)。娱乐业的营业额为全部收费,不得进行任何扣除。
对运输并销售货物征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营业额=380-80=300(万元)。建筑业总包人的营业额为全部承包费用扣除支付给分包人费用后的余额。
服务业营业额=6(万元)。因该部分营业额未单独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即适用20%的税率。
应纳营业税额=110×20%+300×3%+6×5%=31.3(万元)
5、某建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同时兼营装修业务和工具租赁业务。该商店对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分别进行核算。2002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某工厂购进涂料一批,货款已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0000元(不含增值税);(2)销售商品的销售额共计397800元(含增值税),其中包括本月购进涂料全部对外销售的销售额为105300元。(3)出租装修工具收入12000元;(4)承揽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收入87000元。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建筑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要求:(1)指出该商店4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中哪些应当缴纳营业税?(2)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答案/提问]
正确答案:
(1)该商店从事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的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由于其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所以,应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工具出租和装修及安装业务应缴纳营业税。
(2)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17%=10200(元)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397800÷(1+17%)=34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17%=578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
=57800-10200=47600(元)
(3)出租装修工具应纳营业税
=12000×5%=600(元)
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应纳营业税
=87000×3%=2610(元)
应纳营业税=600+2610=3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