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导>考试大纲

2006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5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14日

  九、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有:

  (1)爱岗敬业;

  (2)诚实守信;

  (3)廉洁自律;

  (4)客观公正;

  (5)坚持准则;

  (6)提高技能;

  (7)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多样,途径主要有: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

  十、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七节 法律责任

  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