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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27)

来源:233网校 2010年8月9日

  三、票据行为(2010年新增)(★★★)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2002年)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答案】ABCD

  1、出票

  (1)票据的记载事项(P312)

  ①必须记载事项

  ②相对记载事项

  ③任意记载事项

  ④不具有票据效力的事项

  (2)签章(P313)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例题1·多选题】关于票据签章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

  B、票据转让时,由被背书人签章

  C、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

  D、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

  【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ABCD

  (3)出票的效力(P313)

  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应承担该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2、背书

  (1)委托收款背书(P313)

  委托收款背书是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例题·多选题】下列票据背书中,属于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有( )。

  A、质押背书

  B、委托收款背书

  C、贴现背书

  D、转让背书

  【答案】CD

  (2)背书日期(P313)

  背书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3)被背书人名称(P313)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例题·单选题】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B

  (4)背书连续(P314)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5)附条件的背书(P314)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例题·多选题】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将自己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以支付货款。甲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票据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背书的效力待定

  B、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的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CD

  (6)部分背书、多头背书(P314)

  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背书情形中,属于背书无效的有( )。

  A、将汇票金额全部转让给甲某

  B、将汇票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甲某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甲某和乙某

  D、将汇票金额转让给甲某但要求甲某不得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答案】BC

  【解析】(1)选项B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2)选项D: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7)限制背书(P314)

  ①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②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8)期后背书(P314)

  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例题1·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背书转让汇票的情形有( )。

  A、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

  B、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已经到期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将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背书转让

  B、甲可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且不承担票据责任

  C、汇票已转让故应由乙独立承担汇票责任

  D、甲应当向持票人乙承担汇票责任

  【答案】AD

  (9)背书的效力(P314)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D、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答案】C

  【解析】(1)选项A:背书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2)选项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3)选项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4)选项D:委托收款背书是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3、承兑(P314)(★★★)

  (1)提示承兑期限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解释】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3)记载事项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例题1·判断题】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007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8年)

  A、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B、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而不是承兑期限;(2)选项BC: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3)选项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例题3·单选题】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得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答案】B

  【解析】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例题4·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B、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D、承兑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答案】D

  【解析】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4、保证(P315)

  (1)保证人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的票据保证有效。

  (2)记载事项

  ①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②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③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解释】票据保证是一种书面形式,必须作成于汇票之上(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

  (3)保证责任

  ①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③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4)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例题·单选题】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公司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B、丁公司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C、丁公司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D、丁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C

  【解析】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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