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1月21日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重要提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共4种情况要记住;其他未提及的行业,确认会计收入时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将自建建筑物对外赠予,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将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签订不动产赠予文书的当天

  D.承受不动产人缴纳契税的当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点击查看: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辅导汇总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汇总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