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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前串讲5.7: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来源:大家论坛 2012年2月19日

五、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极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至l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l00%至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二)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计算步骤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③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提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3)计算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
(4)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的比率
(5)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例题·计算题】 某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8年12月将一座写字楼整体转让给某单位,合同约定的转让价为20 000万元,公司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1 000万元,印花税10万元。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为3 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 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 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计算该公司转让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答案解析』
(1)房地产转让收入为20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00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3000+4000)×20% =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4000+700+1000+1400=10100(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20000-10100=9900(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9900÷10100≈98%
(5)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9900×40%-10100×5%=3455(万元)
【例题·计算题】2008年某国有商业企业利用库房空地进行住宅商品房开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2 84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160万元;住宅开发成本2 800万元,其中含装修费用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年住宅全部销售完毕,取得销售收入共计9 000万元;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95万元;缴纳印花税4.5万元。已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计算该企业销售住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答案解析』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允许作为税金扣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允许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数的20%加计扣除。
(1)住宅销售收入为9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840+160=3 000万元
②住宅开发成本为2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000+2800)×10%=58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495+4.5=499.5(万元)
⑤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2800+580+499.5=6879.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6879.5=2120.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2120.5÷6879.5≈31%
(5)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2120.5×30%=636.15(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09年转让一处旧房地产取得收入1600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为800万元,该公司支付给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费20万元,缴纳的与转让该房地产有关的税金l0万元。计算该公司转让该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答案解析』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转让该旧房地产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屋的评估价格、支付给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缴纳的与转让该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扣除项目金额=200+800+20+10=1030(万元)
(2)计算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增值额=1600-1030=570(万元)
(3)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
增值率=570÷1030=55.3%,说明增值额超过了扣除项目金额的50%,但未超过100%。
(4)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 570×40%-l030×5%=176.5(万元)
六、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
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
B.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C.房地产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则、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
(1)选项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B: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选项C: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4)选项D: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七、土地增值税申报程序、纳税清算、纳税地点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提示: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例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2010年)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竢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尚未销售完毕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对于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尚未销售完毕的,不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尚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本章小节:
复习主要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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