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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12年4月9日
导读: 导读: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调整至10月27日。为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小编特整理经济法基础第一章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供考生参考。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2011年、2010年单选题命题点】
(一)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法的形式及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
表1.2 法的形式及制定机关

形式

制定机关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特别行政区的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特别行政区制定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及直属机构

政府规章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的人民政府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2011年单选题命题点】
表1.3 法的分类

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

公法和私法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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