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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讲义6.2:与车船有关的税种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3年7月30日

  二、车船税(P326~P333)
  (2013年重大调整)(★★)
  
  1.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所有车辆和船舶,具体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相关链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车船税的税目
  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1)乘用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车辆。
  (2)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上的车辆(包括电车),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客货两用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3)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4)船舶包括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相关链接】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免征车船税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011年多选题、2012年单选题)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例题•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车船税的是( )。(2012年)
  A.载客汽车
  B.银行运钞车
  C.机关公务车
  D.养殖渔船
  【答案】D
  【解析】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4.计税单位
  车船税的计税单位,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
  【解释】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例如游艇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日期的“当月”(而非次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题】张某2013年4月购买小轿车1辆,行驶证书上所载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已知该小轿车适用的车船税年税额为480元。在本题中:(1)车船税按年度缴纳,该小轿车的应纳税时间为4-12月,共计9个月;(2)应缴纳车船税=480÷12×9=360(元)。
  6.其他规定
  (1)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2)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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