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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9日
导读: 导读: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已确定。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开始全面招生(免费试听>>),此外,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233网校特整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第三章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与储蓄账户进行区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

  储蓄账户:可以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2.使用规定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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