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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十二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纳税人的分类(见表2—71)
3.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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