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模拟题

2008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练习题3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2日
  解析: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6、下列各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的有( )。

  A、公司经营范围

  B、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C、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案:ACD

  解析: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属于章程应该列明的事项。

  7、公司法规定,公司在( )之前,不得向股东支付股利。

  A、弥补亏损

  B、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C、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D、盈余公积不足注册资本的50%

  答案:ABC

  解析: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可以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是( )

  A、公司章程规定

  B、董事会决议通过

  C、股东会决议通过

  D、监事会决议通过

  答案:AC

  解析: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9、下列关于股份转让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能由股票持有人以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

  B、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C、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D、公司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答案:BD

  解析: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由股票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故A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一是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时,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故C项说法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10、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情形有( )

  A、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B、公司决议解散

  C、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

  D、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答案:BCD

  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1)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2)上市公司具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3)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5)公司决议解散的;(6)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上市公司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有( )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B、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C、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D、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答案:ABC

  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