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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练习题3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2日
  12、对原企业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有( )

  A、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B、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30%

  C、近3年连续盈利

  D、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答案:CD

  解析:A选项应为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B选项应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1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

  A、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B、通过公司章程

  C、选举董事会成员

  D、选举监事会成员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1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

  A、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D、拟订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方案

  答案:BC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文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15、在下列各种条件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可以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有( )。

  A、为减少本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B、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为避免本公司被兼并

  C、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D、为了抑制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暴跌

  答案:AC

  解析:只有在AC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1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都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 )

  A、货币

  B、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实物

  C、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D、土地使用权

  答案:ABC

  解析: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能用这四种方式出资,不能用其他方式出资。

  1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下列事项的决议均应采取特别决议的是( )

  A、公司合并、分立

  B、公司章程的修改

  C、公司解散

  D、公司增减注册资本

  答案:ABC

  解析:这些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增减注册资本仅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而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1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公司的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D、两个以上的个人股东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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