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经济法基础》试题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初级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72小时,其中每年累计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答案】C
【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答案】C
【解析】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等都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因为银行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的罚款,所以可以在税前扣除。
4.【答案】D
【解析】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只能选择适用于定金或者违约金,两者不能并用。
5.【答案】C
【解析】只有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6.【答案】D
【解析】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所以答案应该是D。BC属于强制执行措施。
7.【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它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本题中现有资金18万元,所以还需要再筹集32万元才能达到最低注册资本。
8.【答案】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经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
9.【答案】C
【解析】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10.【答案】B
【解析】本题问的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在承诺生效时成立;如果问的是合同生效的时间,那么应在生效期限届满,即3月25日时生效。注意此处合同双方没有约定签字时合同成立,所以应该以承诺生效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11.【答案】A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这个时候要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12.【答案】C
【解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13.【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所以本题中定金数额最多是20×20%=4万元。
1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位权的行使。他同时符合了代位权行使的四个条件。
15.【答案】C
【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增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的行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等。ABD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6.【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销售不动产等,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答案】A
【解析】本题的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告诉的收入是含税的,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的时候,应该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即5512/(1+6%)×6%=312元,所以答案是A。
18.【答案】C
【解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的税金是计入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的税金,比如消费税、营业税等,增值税是不得从中扣除的,他是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
19.【答案】C
【解析】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以及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本题只有转让无形资产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20.【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其申报缴纳营业税的地点是不动产所在地。
21.【答案】C
【解析】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低于1500万元的,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5%,所以本题计算出来的金额是1000×0.5%=5万元。
22.【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宪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3.【答案】A
【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中,应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破产费用。
24.【答案】B
【解析】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决定企业的行政机构的设置属于厂长的职权。
25.【答案】D
【解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所以最短的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