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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新教材解析2013《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6年4月7日

  四、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资料1】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付款人为丙公司。4月20日,丁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4月25日,乙公司将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5月15日,戊公司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戊公司欲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汇票被保证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戊公司

  【答案】A

  【解析】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丙公司并未承兑票据,应以出票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

  2.关于乙公司未记载背书日期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背书无效

  B.该背书有效

  C.该票据无效

  D.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答案】BD

  【解析】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有效)。

  3.下列票据当事人中,戊公司可以向其行使追索权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BD

  【解析】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公司)、承兑人和保证人(丁公司)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并未承兑票据,并非承兑人,只是票面上记载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戊公司无权向丙公司追索。

  4.戊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时间是( )。

  A.2013年6月19日

  B.2013年10月19日

  C.2013年8月15日

  D.2013年11月15日

  【答案】D

  【解析】商业汇票中,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2013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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