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
1.购进
审核付款→督促报账→审核发票和固定资产调拨单→查询已付款情况→编制凭证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传主管岗核
注:
①款项付出应严格遵守《资金付出管理办法》。
②根据合同及付款情况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③购进固定后须凭发票、验收单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具体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生产部负责,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行政事务部负责。
④固定资产入账时,记账凭证摘要栏须注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及使用部门。
⑤固定资产在各车间、部门之间调拨应进行账务处理,以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准确提取折旧。
2.提取折旧
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查询上月新增或减少固定资产→对应固定资产原值及公司使用的折旧政策计算增减变动的累计折旧→编制折旧计算表→编制记账凭证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累计折旧
贷:累计折旧——相关明细科目 →传主管岗复核
注:①年初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表计算各部门、各类资产每月应提折旧金额,每月根据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编制折旧计算表。
②固定资产折旧采取按个别资产进行计算,分部门、分类别汇总提取。
③月度提取累计折旧金额发生变动时应将提取折旧的依据应传递一份给各车间核算员,由车间核算员对应固定资产清单核实固定资产的存在及折旧提取的准确性。
④年末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表计算全年折旧,冲回由于净值低于全年应提折旧的个别资产多提折旧,并确定下一年度提取折旧的基数。
3.固定资产清理
(1)盘点。
年中、年末组织行政事务部、生产部相关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整理固定资产明细表→出具盘点报告
注:针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应及时上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清理报废。
定期组织行政事务部及生产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督促处置已报废及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核实报废或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原值、已使用年限及折旧提取情况→审核固定资产清理转出报告→编制记账凭证
①注销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②收到清理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③支出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④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余额)
贷:营业外收入
或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余额) →传主管岗复核
(二)在建工程
1.日常费用
审核原始凭证完整、合法、金额正确→审核并更正原始凭证按规范粘贴和折叠→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核部门费用支出进度(如超计划额度,可拒绝报销)→编制记账凭证
注:①报销人有前期欠款时,报销费用一律先冲抵欠款,由管理费用岗开具还款收据。
②为便于费用统计分析记账凭证摘要栏须注明费用名称。
③非工资性费用支出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或收据,填写规范,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增值税票须严格遵守填写规范。
④保证凭证及附件左上角整齐,附件长宽折叠以记账凭证大小为度,不能带有订书钉。
⑤费用审核要点有:计划额度内费用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长审批;计划外费用须有总经理批示的报告;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须经总经办登记;招聘费用须有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差旅费须附审批后的行程安排表,招待费须附经审批的招待费用明细表。
⑥支取现金的凭证编制完毕,若遇出纳无现金时,应暂时保存记账凭证,待出纳取回现金时通知领款。
2.在建工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