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科目教材变动对比表(详细版)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科目教材变动对比表 (详细版)
2024年初会《初级经济法》教材详细变动对比
章 节
2023年教材 2024年教材
变化
页码 内容 页码 内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
基础
6
公法和私法的划.....。
凡是调整国家与自然人或
法人之间的民事、经济关
系,即调整平等主体之间
的关系的法律,就是私
法。
6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始.......就是
公法。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
系的法律就是私法,例如调整自然
人与法人之间的民事、经济关系的
法律。
表述变化
7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
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
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
律而制定、发布的规范性
文件,通常冠以条例、办
法、规定等名称,如国务
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
报告条例》。
7-8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
事项作出规定①为执行法律的规定
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②《宪
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
管理职权的事项。行政法规通常冠
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如国
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
例》。
表述变化
8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
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
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
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
实施。
8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
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
定,制定法规,
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新增一段话: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
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
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
区实施。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根
据法律规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
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
施。
新增
第二章
会计法
第二节 会计
核算与监督 39 39
(4)账表核对。核对....与有关明
细分类账的发生额相符等。
新增:账
表核对的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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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会《初级经济法》教材详细变动对比
章 节
2023年教材 2024年教材
变化
页码 内容 页码 内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
基础
6
公法和私法的划.....。
凡是调整国家与自然人或
法人之间的民事、经济关
系,即调整平等主体之间
的关系的法律,就是私
法。
6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始.......就是
公法。凡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
系的法律就是私法,例如调整自然
人与法人之间的民事、经济关系的
法律。
表述变化
7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
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
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
律而制定、发布的规范性
文件,通常冠以条例、办
法、规定等名称,如国务
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
报告条例》。
7-8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
事项作出规定①为执行法律的规定
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②《宪
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
管理职权的事项。行政法规通常冠
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如国
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
例》。
表述变化
8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
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
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
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
实施。
8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
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
定,制定法规,
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新增一段话: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
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
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
区实施。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根
据法律规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
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
施。
新增
第二章
会计法
第二节 会计
核算与监督 39 39
(4)账表核对。核对....与有关明
细分类账的发生额相符等。
新增:账
表核对的
相关内容
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
法律责任 56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
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
告的法律责任
56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
律责任
变动:小
标题变
动,内容
没变
第三章
支付结
算法律
制度
思维导图 59 58
变动:思
维导图变
动
第一节 支付
结算概述 60 59-60
1995年5月10日第....法》,以及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支付结算法
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增:部
分支付结
算概念的
相关内
容。(票
据法的介
绍)
第一节 支付
结算概述 61
表3-1 2021年度各类票据
业务占比
表3-2 2021年度各类银行
卡业务占比
表3-3 2021年度各类支付
机构支付业务占比
60
表3-1 2022年度各类票据业务占比
表3-2 2022年度各类银行卡业务占
比
表3-3 2022年度各类支付机构支付
业务占比
变动:表
格数据变
动
第二节 银行
结算账户 63
表3-4 2021年度各类单位
银行账户占比 62
表3-4 2022年度各类单位银行账户
占比
变动:表
格数据变
动
第二节 银行
结算账户 75 74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
支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
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的存款保密,
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对单位
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
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
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
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
查询;除国家法....的正常支付。
新增:红
色文字
第四节 支付
机构非现金
80 ③记载承兑事项。 79 (3)承兑记载事项。
无实质变
动:小标
题变动
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
法律责任 56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
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
告的法律责任
56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
律责任
变动:小
标题变
动,内容
没变
第三章
支付结
算法律
制度
思维导图 59 58
变动:思
维导图变
动
第一节 支付
结算概述 60 59-60
1995年5月10日第....法》,以及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支付结算法
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增:部
分支付结
算概念的
相关内
容。(票
据法的介
绍)
第一节 支付
结算概述 61
表3-1 2021年度各类票据
业务占比
表3-2 2021年度各类银行
卡业务占比
表3-3 2021年度各类支付
机构支付业务占比
60
表3-1 2022年度各类票据业务占比
表3-2 2022年度各类银行卡业务占
比
表3-3 2022年度各类支付机构支付
业务占比
变动:表
格数据变
动
第二节 银行
结算账户 63
表3-4 2021年度各类单位
银行账户占比 62
表3-4 2022年度各类单位银行账户
占比
变动:表
格数据变
动
第二节 银行
结算账户 75 74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
支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
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的存款保密,
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对单位
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
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
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
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
查询;除国家法....的正常支付。
新增:红
色文字
第四节 支付
机构非现金
80 ③记载承兑事项。 79 (3)承兑记载事项。
无实质变
动:小标
题变动
支付业务
83 4.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82 4.票据丧失的补救。
无实质变
动:小标
题变动
第一节 无变化
134 133
修改例4-
6,并调整
例题位置
133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混合销售
是纳税人的一项 (次) 销售行为同
时涉及货物和服务...这些款项可
以分别核算。
新增一段
话
137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从事二手经销
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
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
法依3%征收率减按 2% 征
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
征收增值税。
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
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0.5%)
135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
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
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
值税,改为减按 0.5%征收增值
税。
修改政策
截止年限
删除计算
公式
147 2.特殊事项简易计税方法。
新增特殊
事项简易
计税方法
和例4-14
149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
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
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不允许抵扣
进项税额。
147
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其计
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
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
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新增部分
描述
支付业务
83 4.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82 4.票据丧失的补救。
无实质变
动:小标
题变动
第一节 无变化
134 133
修改例4-
6,并调整
例题位置
133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混合销售
是纳税人的一项 (次) 销售行为同
时涉及货物和服务...这些款项可
以分别核算。
新增一段
话
137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从事二手经销
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
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
法依3%征收率减按 2% 征
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
征收增值税。
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
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0.5%)
135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
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
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
值税,改为减按 0.5%征收增值
税。
修改政策
截止年限
删除计算
公式
147 2.特殊事项简易计税方法。
新增特殊
事项简易
计税方法
和例4-14
149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
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
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不允许抵扣
进项税额。
147
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其计
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
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
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新增部分
描述
第二节
149 例4-14 147 例4-15
例题序号
改变,之
后的序号
以此类推
154
(2)经人民银行、银 (保)
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
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
人中的一般纳税人...
153
(2) 经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
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
人...
修改描述
155
(1)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
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
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
(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
每年12 000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
增值税...
154
(1)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
起,在3 年(36个月,下同) 内
按每户每年 20 000 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
税...
修改描述
155
(2)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
《就业创业证》 (注
明“自主创业税收政
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
创业税收政策”) ...按
每户每年 12 000 元为限
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
缴纳的增值税...
154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脱贫人口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
象)、持《就业创业证》 (注
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
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按每户每年 20 000 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
税...
修改描述
156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
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登记
154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登记失业半年
修改描述
156
深圳市自2020年7月15日
起、上海市自2021年1月
22日起、广州市9个区自
2021年4月21日起,将个
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
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删除
第二节
149 例4-14 147 例4-15
例题序号
改变,之
后的序号
以此类推
154
(2)经人民银行、银 (保)
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
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
人中的一般纳税人...
153
(2) 经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
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
人...
修改描述
155
(1)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
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
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
(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
每年12 000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
增值税...
154
(1)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
起,在3 年(36个月,下同) 内
按每户每年 20 000 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
税...
修改描述
155
(2)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
《就业创业证》 (注
明“自主创业税收政
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
创业税收政策”) ...按
每户每年 12 000 元为限
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
缴纳的增值税...
154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脱贫人口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
象)、持《就业创业证》 (注
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
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按每户每年 20 000 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
税...
修改描述
156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
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登记
154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登记失业半年
修改描述
156
深圳市自2020年7月15日
起、上海市自2021年1月
22日起、广州市9个区自
2021年4月21日起,将个
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
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删除
157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
定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
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
税;适用3% 预征率的预缴
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
值税。
156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自2023 年1月1日至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
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
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更新
158 新增4-19
169 (五) 新办纳税人实行增
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删除该知
识点
168 八、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新增知识
点
171 八、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170 九、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修改序号
172 新增4-24
172
(四) 增值税退 (免) 税
计税依据
(五) 增值税免抵退税和
免退税的计算
删除该知
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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