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报考收费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大纲
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征订,考生可自愿订购。如需预订考试用书的,可在报名的同时办理征订手续。
八、军人、其他无身份证人员及港澳居民的身份证编码办法,具体规则如下:
(一)军人和其他无身份证人员编码规则:
共15位: 第1-4位:4403;
第5-6位:98为非军人,99为军人;
第7-12位:依次为报考者本人的出生年、月、日,每项为2位;
第13-15位:为报名者的顺序号,男性为奇数,女性为偶数。
(二)港澳考生的身份证编码规则:
共18位: 1、2位:29;
3、4位:03;
5、6位:港澳标志“00”;
7-10位:考生出生年份:
11、12位:考生出生月份;
13位:港澳标志(“7”是指香港,“8”是指澳门);
14-16位:304;
17位:性别标识位(男为奇数,女为偶数);
18位:考试年度最后一位(例如2004年,选“5”)。
九、 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今年需在我市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见附件6)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我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为该考生建立当地新的档案,其转来的档案号不变(由我市转异地报考办理办法类同)。省内报考地变化无须办理转移手续。
(二)港澳考生在填涂信息卡时,必须把信息卡上的香港或澳门标志涂黑,大陆考生不用填涂标志。
(三)对于上年度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今年度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在填写档案号时,以上一年的档案号为准,其档案号不变。
(四)外省市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可在我市报考,而这部分会计人员如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应尽快办理会计档案的调转手续。
(五)在填涂信息卡时,请将本人的手机号码或能够直接联系到本人的家庭电话号码填上,以便及时联系。
(六)填写“报名表”时,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居住地辖区的街道办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七)报名完毕,报考者应当场校对打印出来的本人的报名信息,如: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预定考试用书等,校对无误或更正有误信息后,将个人信息校对条交回给工作人员,方可离开。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宣传工作,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通知,掌握文件精神,确保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