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200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0、21日,具体安排如下: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l0月17日至28日,各县(市、区)财政局务必于1 0月2 8日前将报名人数及考试用书征订数上报市财政局。考生信息资料于11月5日前报送。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市直单位及武江、浈江的考生到市会计辅导站报名,各县(市、区)的报名点设在当地财政局。报考人员须填写《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并填涂考生信息卡,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六、报考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县(市、区)代收的考务费、书费,必须于上报考生信息资料的同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