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考试年度(2007年)可毕业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证明考生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一)2006年11月13日至21日报名。
(二)省直单位报名点:
1.海口市解放西路12号6楼(电话:66219619,66113304)
2.海口市解放西路海城大厦503(电话:66220547,66226113)
(三)市县报名点设在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海南省会计系列考试报名点一览表.doc
(四)2007年4月30日前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先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表.doc一式两份、购买报名信息卡,填列完毕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后,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约38mm*27mm、对比明显)正面相片三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跨年度报考人员须带2006年度成绩合格单)到报名点交验报名。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签名承诺所提供的证件真实、完整,所添涂的信息卡信息正确,自行承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考后成绩无效和信息错误风险。
2.2006年度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中级资格报考考生应填涂2006年度档案号,否则上年度合格成绩无法合成。
3.考生应在信息卡粘贴相片,请用指定双面胶粘贴,按红框内上、下方向正确粘贴,切勿倒贴,相片大小不能超出红框范围。
4.考生不能同时报考中级和初级资格,包括在不同报名点分别报考中、初级资格,否则取消其中之一。
5.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及港澳居民参加考试的,其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的方式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涂。
特别提醒:因报名信息卡内容由光电阅读机自动读入电脑,且生成准考证后不能更正考生信息。请报名人员务必自行核对,责任自负。
(三)报名费按琼价费字[1997]124号文执行。
级别 |
报名费(元) |
报名资料费 | |
表、卡、双面胶各一份 |
报名手册 | ||
初级资格 |
90 |
1元 |
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