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5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6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05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三)2005年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考生报考资料及《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四)2006年5月8日,开始向报名考生核发准考证。
(五)2006年5月20日、21日举行考试。
(六)2006年7月15日前,市会计考办根据全国及省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有偿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题试卷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仔细填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卷揉,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点都应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卡、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纹照片2张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派专人负责对信息卡涂填质量的检查,确保光电一体机读卡质量。还要提示参加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错身份证号和200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六、报名地点及时间
各地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办理。市直报名者到市人事局六楼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地址:金虾路11号,电话:2633800)。考生须持本级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市直单位报名地点设在荆门市会计管理局(象山大道11号),咨询电话:2308429,2308654.
荆门市直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