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级别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两种。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工作实行就近、就便的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市(县)、区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一次性快照除外)。
对于2006年在本市考试并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出示2006年的准考证。
对于2006年在外省市考试并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出示原考区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三)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上述证件应经所在单位财务、人事组织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栏由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办会考[2005]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处理。
七、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
八、其它事项
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组织报名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考试报名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2005]31号)的规定执行。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同时,要在总结以往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及时整理和认真检查校对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报考科目等信息发生错误的,应及时通知考生,并进行更正,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报名点及时统计、汇总报名情况,并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报名情况表(附表二)传真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