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5年9月20日前,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6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5年10月28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市200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3、2005年11月25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全省会计考办和省会计服务中心报送《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4、2005年12月31日前,自行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的有关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将报名信息数据库上报省会计服务中心。
5、2006年2月27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服务中心报送《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6、2006年4月30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7、2006年5月13日前,省、市两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注意做好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上报工作。
8、2006年5月18日前,省、市两级考试管理机构分别完成对巡视人员、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006年5月20、21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
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0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