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
一、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各种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债、股票、企业债券等。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企业财产物资的简称,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债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四)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或某种劳务相联系,是对象化了的费用。收入、支出、费用、成本都是计算和判断企业经营成果及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
3.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4.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5.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二节 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和意义
1.会计科目的概念
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2.会计科目的意义
(1)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
(2)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
(3)会计科目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提供了前提条件;
(4)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1.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为有关各方提供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在符合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适应企业自身的特点,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2.常用会计科目
具体会计科目设置,一般是从会计要素出发,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作了统一规定。
二、账户
(一)账户的概念及其分类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的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账户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账户称为总分类账户,根据明细科目设置的账户称为明细分类账户。根据会计科目的内容分类,账户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二)账户的基本结构
账户分为左方、右方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余额按照表示的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账户结构具体还应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三)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1.二者的联系: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
2.二者的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
第三节 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一)借贷记账法的定义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内容
1.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
2.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资产类
借方 贷方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 本期减少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合计 本期发生额合计
期末余额
权益类
借方 贷方
本期减少发生额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合计 本期发生额合计
期末余额
上述两类账户的内部关系,如下式: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费用(成本)类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相同,收入类账户结构与权益类账户相同。
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经济业务的类型可概括为:
(1)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总额增加;
(2)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总额减少;
(3)资产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4)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4.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检查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过程,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方法。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公式为: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与期末余额平衡两类。期初余额平衡是期初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期末余额平衡是期末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公式为: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实际工作中,余额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方式进行的。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
(一)总分类账户
1.总分类账户是指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将其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2.对应账户
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账户之间的应借应贷关系,称为账户的对应关系,发生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3.对应分录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第一,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费用、成本)还是权益(收入);
第二,确定涉及到哪些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
第三,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第四,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二)明细分类账户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明细分类账户也可再分为二级账户、三级账户等。总账账户称为一级账户,总账以下的账户称为明细账户。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体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符。
(三)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要做到:依据相同、方向相同、期间相同、金额相等。
第四节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意义和种类
(一)会计凭证的意义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合法地取得、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1.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
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2)自制原始凭证。
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1)一次凭证。
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2)累计凭证。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3)汇总凭证。
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
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式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凭证。
4.按照经济业务的类别不同分类
(1)款项收付业务凭证。是指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增减等业务的原始凭证。
(2)出入库业务凭证。是指记录材料、产成品出入库等情况的原始凭证。
(3)成本费用凭证。是指记录产品生产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情况的原始凭证。
(4)购销业务凭证。是指记录材料物品采购或劳务供应、产成品(商品)或劳务销售情况的原始凭证。
(5)固定资产业务凭证。是指记录固定资产购置、调拨、报废和盘盈、盘亏业务的原始凭证。
(6)转账业务凭证。是指会计期间终了,为了结平收入和支出等账户,计算并结转成本、利润等,由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账簿记录整理制作的原始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手续完备、书写清楚规范、编号连续、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制及时。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原始凭证审核的重点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1.按内容分类
(1)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2)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3)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2.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1)复式记账凭证。是将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分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2)单式记账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
(3)汇总记账凭证。是将许多同类记账凭证逐日或定期(3天、5天、10天等)加以汇总后填制的凭证。
(三)记账凭证的编制
1.收款凭证的编制。
该凭证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为编制本凭证的日期;"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额;"附件 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收款凭证应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并标明编制的顺序号。
2.付款凭证的编制。
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将"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互换。
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