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1995年至2003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1995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500万元(其中,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为3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股本与资本公积项目未发生变化。 1996年3月1日,公司决定按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2)1996年度,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442万元。(3)1997年至2002年度,甲公司分别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和600万元。假定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4)2003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02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假定:①1996年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②除前述事项外,其他因素不予考虑。要求: (1)编制甲公司1996年3月提取1995年度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公司1996年度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3)计算甲公司2002年度应交所得税并编制结转当年净利润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5)编制甲公司2003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编制甲公司1996年3月提取1995年度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
——提取法定公益金 2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
——法定公益金 20
(2)编制甲公司1996年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42
贷:本年利润 3442
(3)计算甲公司2002年度应交所得税并编制结转当年净利润的会计分录。
应交所得税=600×33%=198(万元)
借:所得税 19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98
借:本年利润 198
贷:所得税 198
借:本年利润 600-198=40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2
(4)累计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累计尚未弥补亏损=3442-〔500+(400-60)+(200+300+400+500+600+402)〕=800(万元)〔注:5年内用税前利润补亏,5年后用税后利润补亏,即2002年税后利润600×67%=402〕
(7)编制甲公司2003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800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800
五、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会计分录的,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
1、大华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A产品1000件,每件售价2400元,货款24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已收到货款和增值税款。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000元。(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B产品20件,每件售价50000元,本月应收50%的货款,每件单位成本为26000元,货款已收到。(3)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一项,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50000元,转让收入300000元,营业税率为5%。(4)本月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60000元。(5)本月发生管理费用17000元,营业费用12000元,财务费用6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6)本月批准转销固定资产盘亏36000元。(7)计算本月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等指标。(8)假设该企业2004年1-11月份共实现利润6000000元,应交所得税1980000元,所得税率33%。根据上述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全年利润的分配,全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按5%提取公益金。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并计算本年利润和进行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1)借:银行存款 280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10000)2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1000)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2)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0×26000)520000
贷:库存商品 520000
借:银行存款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50000×50%)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0/1000000×520000)260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60000
(3)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无形资产 25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00
营业外收入 35000
(4)借:应付账款 60000
贷:资本公积 60000
(5)借:管理费用 17000
营业费用 12000
财务费用 60000
贷:银行存款 89000
(6)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36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36000
(7)主营业务利润=(2400000+500000)-(2000000+260000)=2900000-2260000=640000(元)
营业利润=640000-17000-12000-60000=551000(元)
利润总额=551000-36000+35000=550000(元)
所得税=550000×33%=181500(元)
净利润=550000-181500=368500(元)
借:所得税 181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81500
借:主营业务收入 2900000
营业外收入 35000
贷:本年利润 2935000
借:本年利润 2566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260000
管理费用 17000
营业费用 12000
财务费用 60000
营业外支出 36000
所得税 181500
(8)全年净利润=(6000000-1980000)+368500
=4388500(元)
提取盈余公积=4388500×10%=438850(元)
提取公益金=4388500×5%=219425(元)
借:本年利润 368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8500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8850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219425
贷:盈余公积 65827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58275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8850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21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