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所有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教育部门认可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上述三证的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2张于规定的期限内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2、考试费用:考务费50元/科;报考资料费5元/人;教材及辅导资料费除外。
五、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科,且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六、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200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七、考试日程安排及准考证领取。
2007年05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准考证领取:2007年04月20日至05月15日核发准考证。
各区市县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工作中如有特殊问题应向市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2240318,224196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