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的具体体现。
(1)平衡协调原则
是由经济法的社会性和公私交融性所决定的一项普遍原则,是不同社会制度的经济法所共同遵循的一项主导性原则。
平衡协调是一种价值体现,经济法既要维持社会范围内的经济秩序,又要保证民法调整范围内的意思自治。只有通过平衡协调,才能创造和维护一个令自由市场机制和民法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是经济法反映社会化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性的原则,不仅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还体现在经济法的各项制度如规划和产业政策、财政税收中。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受和承担的权 ( 力 ) 利、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 这是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原则。
例题:
1、(课后习题)下列关于经济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新型的法
B. 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
C. 经济法的法律调整手段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和社会手段等
D. 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正确答案:D ,教材第212页。
2、(课后习题)经济法的特征包括( ) 。
A. 经济性
B. 政策性
C. 行政主导性
D. 个别性
E. 综合性
正确答案:ABCE ,教材第213页。
3、(课后习题)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 平衡协调原则
B.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C.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D. 平等自愿原则
E. 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ABC ,教材第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