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初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基础知识笔记

2014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知识点:第31章

来源:233网校 2014-02-09 17:07:00

第三十一章 民法基础知识

全套知识点:2014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知识点汇总热点文章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的对立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恶意串通。

  3.公平原则。

  4.合法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等。

  3.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014最新信息:2014经济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指南报考指南成绩查询

  编辑推荐:2014初级工商管理模拟题2014初级基础知识模拟试卷经济基础知识要点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4年经济师初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经济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