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利用专家的工作
专家,即注册会计师的专家,是指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并且其工作被注册会计师利用,以协助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注意:
第一,专家既可能是事务所内部专家,也可能是外部专家。
第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因利用专家的工作而减轻。
第三,利用专家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可能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审计程序范围
(二)编制财务报表需要利用会计以外某一领域的专长时的考虑
如果编制财务报表需要利用会计以外某一领域的专长,尽管注册会计师拥有会计和审计技能,但可能不具备审计这些财务报表的必要的专长。项目合伙人需要确信项目组和不属于项目组的专家整体上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和专业素质以执行审计业务。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以协助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的因素包括:
(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是否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2)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3)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4)应对识别出的风险的预期程序的性质,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专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经验,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替代性的审计证据。
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在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与专家就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在确定相关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与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的性质;
2.与专家工作相关的事项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3.专家的工作在审计中的重要程度;
4.注册会计师对专家以前所做工作的了解,以及与之接触的经验;
5.专家是否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注意:
在考虑专家是否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区分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内部专家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因此需要遵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内部专家也可能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网络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而外部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三、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在评价外部专家的客观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询问可能对外部专家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
四、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以能够:为了实现审计目的,确定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注册会计师可以凭借审计工作经验或通过与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讨论的方式,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五、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一)总体要求
无论是对外部专家还是内部专家,注册会计师都有必要就这些事项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需要形成书面协议。
(二)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当就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达成一致意见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与专家讨论需要遵守的相关技术标准、其他职业准则或行业要求。
(三)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
注册会计师与专家就各自角色和责任达成的一致意见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由注册会计师还是专家对原始数据实施细节测试;
第二,同意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或其他人员讨论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必要时,包括同意注册会计师将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细节作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基础;
第三,将注册会计师对专家工作形成的结论告知专家。
(四)注册会计师和专家之间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有效的双向沟通有利于将专家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与审计的其他工作整合在一起,也有利于在审计过程中对专家工作的目标进行适当的调整。
明确与专家保持联络的合伙人或员工,以及专家和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程序,有助于及时、有效地沟通,特别是在较大的业务项目中。
(五)对专家遵守保密规定的要求
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中的保密条款同样也适用于专家。
六、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一)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包括:
(1)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2)如果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这些假设和方法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3)如果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数据,这些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专家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所实施的特定程序
可能包括:询问专家;复核专家的工作底稿和报告;实施用于证实的程序;必要时与具有相关专长的其他专家讨论;与管理层讨论专家的报告。
(三)评价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四)评价专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五)评价专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评价结果为不恰当时的措施
如果确定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就专家拟执行的进一步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2.根据具体情况,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且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者通过雇用、聘请其他专家仍不能解决问题,则意味着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有必要发表非无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