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利用内部审计工作
一、内部审计的目标
二、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第一,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是否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包括了解内部控制所采用的程序、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所采用的程序和实质性程序。
第二,如果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某些领域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就应对这些领域给予特别关注。
第三,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与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所有重大事项独立做出职业判断,而不应完全依赖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因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而减轻。
三、确定是否利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1.在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是否可能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1)内部审计的客观性。最理想的状态是,内部审计仅向最高级别的治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而不负有任何执行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施加的任何限制或约束,特别是内部审计人员是否能够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
(2)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3)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工作时是否可能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
(4)内部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之间是否可能进行有效的沟通。
如果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自由地与注册会计师坦诚沟通,并满足下列条件,则沟通可能是最有效的:
第一,双方在审计期间内每隔一段适当的时间举行会谈;第二,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相关内部审计报告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建议,并允许其接触相关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告知注册会计师其注意到的、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所有重大事项;第三,注册会计师告知内部审计人员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所有重大事项。
2.在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产生的预期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第一,内部审计人员已执行或拟执行的特定工作的性质和范围;第二,针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第三,在评价支持相关认定的审计证据时,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观程度。
如果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是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考虑的因素,注册会计师事前应与内部审计人员在有关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是有益的。
(1)内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内部审计涵盖的范围;
(3)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以及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4)选取测试项目拟采用的方法;
(5)对所执行工作的记录;
(6)复核和报告程序。
四、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
1.如果拟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并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该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2.评价内部审计特定工作应考虑的因素。
3.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实施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对内部审计特定工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1)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对下列因素的判断:对相关领域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对内部审计的评估;对内部审计人员特定工作的评价。
(2)注册会计师对内部审计人员特定工作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检查内部审计人员已经检查过的项目;检查其他类似项目;观察内部审计人员正在实施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