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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考前最后六套题(五)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8日

  4.【答案】

  (1)对于中方甲公司的货币资金出资,扬春和白雪对从C开户银行获取的收款凭证应实施以下审验程序:

  ①检查收款凭证的金额、币种、日期是否与货币资金出资清单一致;

  ②检查收款凭证是否加盖收讫章或转讫章;

  ③检查收款凭证的收款人是否为uVw公司(筹),付款人是否为甲公司;

  ④检查收款凭证中是否注明该款项为投资款;

  ⑤检查收款凭证的金额、币种、日期是否与5、6月份的银行对账单一致,并关注期间资金往来有无明显异常情况;

  ⑥将收款凭证的金额与所取得的C开户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函证回函进行比较。

  (2)对于由c资产评估公司对中方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进行的评估,注册会计师应索取评估报告,实施下列的审验程序:了解评估目的、范围、对象、基准日、假设等有关限制条件是否满足验资的要求;关注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日基准日到验资报告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是否对验资结论产生影响;评估价值是否得到各方出资者的认可。

  (3)对于A公司的机器设备出资,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下列审验程序:

  ①检查实物资产出资清单填列的实物名称、规格、数量、作价、出资日期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

  ②检查机器设备的财产价值鉴定书,确认是否与购货发票、海关检查放行单、提货单、 货物运输单、保险单所列的机器设备一致;

  ③观察、监盘机器设备,关注机器设备的状况,验证其是否与实物出资清单及财产价值鉴定书相一致;

  ④检查机器设备的实物交接手续,交接清单是否得到出资者及uVw公司(筹)的确认, 交付方式、时间、地点、是否符合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

  ⑤检查uVw公司(筹)及其出资双方是否签署了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及其设备过户 手续的承诺函;

  ⑥核对实物资产出资清单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中内容是否一致。

  (4)代编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如下。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uVw公司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货币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甲公司

  
A公司

  
合计

  

  
金额

  
15300

  
14700

  
30000

  
认缴注册资本

  

  

   比例

  

  51%

  

  49%

  

  100%

  

  

  
原币金额

  
10000

  
968.59

  

  
货币资金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

  

  10000

  

  7000

  

  17000

  

  
原币金额

  

  
1065.15

  

  
实物资产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

  

  

  7700

  

  7700

  
知识产权

  
原币金额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

  

  

  

  

  

  
原币金额

  
5300

  

  

  

  资

  
土地使用权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

  

  5300

  

  

  5300

  

  

  
原币金额

  

  

  

  

  

  
其他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

  

  

  

  
合计(按注册资本币种)

  
15300

  
14700

  
30000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

  
15300

  
14700

  
30000

  
其中: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

  
5l%

  
。49%

  
100%

  
实缴注册资本

  

  
金额

  
10000

  
7000

  
17000

  
其中:货币出资

  

  

   比例

  

  

  

  56.67%

  

  北京南城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扬春、白雪(签章)

  (5)代为起草的验资报告如下:

  

验资报告

  uVw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

  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由全体股东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

  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亿元,贵公司

  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叁亿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实物出资人民币

  77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美元53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责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

  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

  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扬春

  

(主任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南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白雪

  (公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200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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